2012年11月14日,云南省卫生厅疾控局组织召开了"云南省学龄前儿童乳牙龋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启动培训会。卫生厅疾控局,省口腔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和省疾控中心,昆明市卫生局,项目点官渡区和安宁市等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有关行政分管领导,专业技术人21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议。会议对国家本年度项目管理及技术要求进行了宣贯和培训;听取了两个项目点既往已经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汇报;与会代表经过充分讨论达成了广泛共识,并形成了拟完成年度项目任务目标、各级职责、具体任务分工和初步计划安排。
会议由省疾控中心慢非传科肖义泽科长主持,省疾控中心就项目工作目标、试点范围、工作内容、组织形式、执行时间、督导和评估等项目管理要求进行了介绍;省第二人民医院和省口腔医院项目负责人分别就本项目技术要点做了业务技术培训。会议对近期和今后一段时间项目工作的推进经协商一致做出如下安排:
一、职责分工
(一)省卫生厅疾控局全面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昆明市卫生局,官渡区和安宁市卫生局协助省卫生厅具体落实项目点有关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省疾控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组织培训、现场质量控制,拟定工作方案和计划,项目进展通报及网络录入质量审核等,昆明市疾控中心协助省疾控中心完成上述工作。
(三)省口腔医院和省第二人民医院负责项目的省级技术培训、指导与督导,具体实施项目点适龄儿童健康教育与行为指导、口腔检查和涂氟(2次/年)。其中:省口腔医院负责项目健康教育材料的制作,两家医疗机构负责官渡区和安宁市各一半项目指标(具体任务分配另文下发)。
(四)官渡区和安宁市疾控中心负责现场工作有关具体事宜的组织协调。包括:起草项目工作通知(卫生与教育联发),拟开展项目幼儿园信息收集,辖区大众(媒体)和个体(受益者)的组织动员与宣传发动,纳入项目实施的幼儿园和个体的遴选与登记(发放宣传告知书、填写并收集知情同意书),协助省级专家入院开展适龄儿童健康教育与行为指导、口腔检查和涂氟,项目日常工作及进展有关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起草项目工作通知(卫生与教育联发),拟开展项目幼儿园信息收集。2012年11月21前完成,责任单位:官渡区和安宁市卫生局、教育局和疾控中心。
(二)健康教育材料制作与行动计划。2012年11月21前完成,责任单位:省口腔医院、省疾控中心。
(三)拟开展项目工作幼儿园(含入院时间安排)及适龄儿童遴选。2012年11月23前完成,责任单位:省口腔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疾控中心。
(四)拟开展项目工作幼儿园宣传动员与组织发动。2012年11月26-30日,发放宣传告知书及有关宣传材料、填写并收集知情同意书,协助省级专家入园宣教。责任单位:官渡区和安宁市疾控中心、省口腔医院和省第二人民医院。
(五)入院开展适龄儿童口腔检查和涂氟。2012年12月3日启动,责任单位:官渡区和安宁市疾控中心、省口腔医院和省第二人民医院。
(六)项目日常管理。2012年7月1-2013年6月31日,责任单位:官渡区、安宁市和省疾控中心。
省卫生厅疾控局李长青主任在会议总结发言指示:第一,各项目承担部门与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和协同配合,全面按照项目规定的管理与技术要求按时、按质和按量完成各项项目目标与任务;第二,官渡区和安宁市在项目具体实施中要创新思路,整合资源,将项目工作与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0-6岁儿童口腔保健工作内容有机结合,拓展项目保障条件;第三,此项工作是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利用中央补助地方经费开展对学龄前儿童乳牙龋综合干预试点工作,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前瞻性和挑战性,因此,承担项目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除完成项目规定的指标任务外,尚要在项目实施机制体制创新、管理与技术创新和模式建立等方面取得突破,为今后全省推广提供可借鉴的模式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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